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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识论包括辩证法吗(辩证法、认识论和逻辑学的统一问题)

100人浏览   2024-11-10 08:38:52

(一)对这个问题的不同理解

关于辩证法、认识论和逻辑学三者统一的问题,是列宁在《哲学笔记》中首先提出来的。可是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很不一致,说法也不一致,起码有三种:第一种意见,认为三者是同一的;第二种意见,认为三者是统一的;第三种意见,认为三者是一致的。

我们采取第一种说法,因为第一种说法是列宁的原话,三者是同一个东西的三个不同的方面。有的理解为三门科学的统一或一致,“一致”的概念比较含糊。说法不一致是由于理解不一致,所以,首先谈谈对这个问题的不同理解。概括起来有三种理解:第一种,认为三者是三门科学的统一。

按这种理解,辩证法是关于世界观的科学,是本体论。认识论是关于认识规律的理论。逻辑学是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科学。因此,宇宙观、认识论、逻辑学三者是统一在客观辩证法的基础上。宇宙观讲客观世界的辩证发展规律。认识论讲认识领域的辩证法,逻辑学讲思维领域的辩证法。这种理解是很清楚、很明白的。但这种理解不符合列宁的原意,所以有的同志不同意这种理解。

第二种,认为三者是同一个东西的三个不同方面。辩证法就是认识论,因为它的体系是同人们的认识规律一致的。辩证法是逻辑学,因为它的范畴也是思维形式,它也是思维形式的科学。因此三者是同一个东西。

第三种,认为三者是同一的东西,但辩证法不是宇宙观,不是本体论,作为宇宙观的辩证法是不能成立的。辩证法就是认识的理论,是关于思维的理论,是认识规律的科学,所以,辩证法就是认识论,就是逻辑学。以上三种观点都被认为是列宁的观点。那么,究竟哪种观点才符合列宁的原意呢?

(二)列宁的原意是什么

列宁直接讲三者的同一问题,在《哲学笔记》中只有一个地方。列宁说:“在《资本论》中,逻辑、辩证法和唯物主义认识论(不必要三个词,它们是同一个东西)都应用于同一门科学。”列宁在这里讲得很明确,三者是同一个东西,同一个东西就是同一门科学,这门科学就是宇宙观。但宇宙观从另一方面讲是认识论,再从另一方面讲就是逻辑学,所以它共有三个方面。

因此,列宁讲的原意是指,辩证法、认识论和逻辑学是同一门科学的三个不同方面。有的同志不同意这种理解。他们认为,三者都应用于同一门科学,这门科学就是《资本论》,所以它们是三门科学。正好像物理学、化学、生物学都应用于同一门医学一样。对这个问题如果仅仅从列宁这一句话来推敲,确实是很难讲清楚的。

怎么办呢?唯一的办法就是看列宁在其他地方的论述。列宁在其他地方虽然没有一起谈到三者,但确实谈过辩证法是逻辑学,或者辩证法是认识论,或者认识论是逻辑学,认识论是辩证法。谈二者的同一的地方很多,如果我们把这些材料综合起来分析,就知道列宁讲三者同一的问题是什么意思。还有列宁讲这个问题的时候,都是跟黑格尔的思想有联系的。那么这个思想在黑格尔那里是什么样的呢?所以,有必要先把黑格尔的思想研究一下。

有一种讲法,在黑格尔以前三者都是分割的,只有黑格尔才把三者统一起来。这种说法不太确切。如果说这三者是三个组成部分的话,在哲学史上有许多哲学家是把三者统一起来的,他们的世界观、认识论、逻辑学是统一的。在他们的哲学体系当中,虽然有些矛盾,但基本上是统一的。

人们常说康德是割裂三者的典型,但实际上康德没有把三者割裂开来,康德的认识论是以他的世界观为基础的,在康德那里,认识论、世界观、逻辑学是统一的,并不是割裂的。黑格尔的贡献不是把这几个部分统一起来,而是把几个方面同一起来,过去的哲学家没有发现这几个方面的同一,在黑格尔那里三者同一于一个东西,就是黑格尔的逻辑学,一本是《大逻辑》,一本是《小逻辑》。

黑格尔的逻辑学就是黑格尔的哲学,就是黑格尔的辩证法,就是黑格尔的世界观。黑格尔的逻辑学与形式逻辑不一样,形式逻辑不涉及内容,不涉及客观世界。他的逻辑学涉及客观世界,是思维形式。这个思维形式要涉及客观世界。比如原因和结果这对范畴,它是一种思维形式,我们用它来思维,它是客观世界的反映,客观世界中就有原因和结果的关系,所以黑格尔的逻辑学就是世界观。

黑格尔明确地讲过,他的逻辑学就是形而上学,就是本体论,就是辩证法。因此,黑格尔的逻辑学、辩证法、认识论是同一个东西,就是一本书。为什么黑格尔的逻辑学或辩证法就是认识论呢?过去的哲学家也忽视了这个问题。黑格尔认为,他的辩证法的逻辑体系同人类认识规律是相一致的,或者是同认识史相一致的。

在黑格尔看来,哲学史就是哲学范畴的发展史,当然是指主要的哲学范畴。每一个哲学体系都有一个主要的哲学范畴,比如柏拉图的理念,德谟克利特的原子,巴门尼德的存在,毕达哥拉斯的数,斯宾诺莎的实体,费希特的自我,等等。

所以,哲学范畴的发展史就是哲学史的总结,这就体现了人类认识的规律,这个规律也就是从抽象到具体的规律,后面的哲学范畴比前面的更具体。人类认识规律与历史的发展顺序不会绝对一致,但大体上是一致的。黑格尔依据这个观点,在写《逻辑学》时,经常跟哲学史相印证。

他认为在哲学体系中较前的范畴,在哲学史上也是出现较早的,在哲学体系中较后的范畴,在哲学史上也是出现较晚的。反之,黑格尔在讲哲学史时,也经常跟逻辑学对应起来。因此,一方面是逻辑的发展,一方面就是认识史,或者哲学史,所以,黑格尔的逻辑学就反映了人类认识的规律。

列宁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讲辩证法就是认识论,或者逻辑学就是认识论的。因为认识论是关于认识规律的科学,辩证法、逻辑学的体系反映人类认识的规律。列宁讲辩证法就是认识论,当然不仅仅是包含这个内容,还包括认识的辩证过程和认识的方法。

列宁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发挥了黑格尔的思想。他在《黑格尔(逻辑学)一书摘要》里讲什么是逻辑学时,就很清楚地说明三者同一的思想。

列宁指出,逻辑学不是关于思维的外在形式的科学,而是关于思维的内在形式的科学。他接着又指出:逻辑学是关于自然、人类社会和思维的一般规律的科学,也是关于客观世界的一般规律的科学,这里讲的是本体论。接着列宁又讲,逻辑学是对于认识史的总和、总计、结论,是对认识史的概括。

所以,列宁讲什么是逻辑学时,讲的就是三者是同一个东西,即逻辑学既是本体论,又是认识论。把列宁在《哲学笔记》中的许多论述综合起来考察,就可以清楚地看到,辩证法、认识论和逻辑学三者是同一个东西的三个不同方面,这个思想最初是从黑格尔那儿来的。

如果把这个思想跟《资本论》结合起来理解,我们说《资本论》是逻辑,也就是说,《资本论》是由一系列的经济学范畴按一定逻辑联系构成的,而经济学范畴也是经济学的思维形式。

说它是辩证法,也就是说它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辩证规律,即资本主义的辩证法。说它是认识论,也就是说它反映了人类认识资本的历史,人类认识资本的历史跟资本主义这个逻辑体系、逻辑结构基本上是一致的。《资本论》是同一个东西,它也有三个方面:它是资本主义辩证法,又是资本主义经济范畴的逻辑体系,是逻辑学,这个体系也反映了人类认识资本的历史过程,它也是认识论。这三者是同一门科学。我们觉得这样理解才符合列宁的思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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